当前位置:首页 > 科学新闻 > 正文

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 六类情形将被问责

 作者:胡浩 王鹏 来源:新华社微博 发布时间:2021/9/1 13:00:51 字体大小:

记者9月1日从教育部获悉,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》将于9月1日起实施。六类情形将被问责: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、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;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;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;办学行为不规范;教育教学质量下降;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。问责对象包括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、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、有关工作人员等。(记者胡浩、王鹏)

信源地址:/html/shownews.aspx          
分享1
版权声明
?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,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;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“来源”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;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,请与我们接洽。
?